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以下简称“鄂尔多斯5.5代线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在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已提供的银团贷款基础上(项目贷款一期),近日,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的银团签署了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项目贷款二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签署合同主要条款
(一)《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二期)项目人民币银团贷款合同》
1、贷款人(牵头行、代理行/担保代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参加行):华夏银行(11.320, -0.09, -0.79%)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招商银行(18.900, -0.16, -0.84%)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2、借款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3、贷款额度:人民币450,000万元;
4、贷款期限:8年;
5、贷款用途: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二期)建设;
6、生效条件: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贷款合同》
1、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3、贷款额度:14,500万美元;
4、贷款种类:外汇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
5、贷款期限:8年;
6、贷款用途:第5.5代AM-OLED有机发光显示器件项目(二期)建设;
7、生效条件:自借款人、贷款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次贷款对项目进展的影响
目前鄂尔多斯5.5代线项目正在顺利推进,预计满产后,鄂尔多斯第5.5代LTPS/AMOLED生产线LTPS产品的总产能将显著提升。本次项目贷款额度属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借款额度内, 贷款合同的签署将有力地保障鄂尔多斯5.5代线项目顺利进行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高端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来源:公告